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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57号)和省局《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农机安〔2012〕4号)要求,在全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深入开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在窗口服务、为农服务、行风建设、提升能力上下功夫,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调动监理人员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把“规范化示范所”创建作为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基础,做到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抓好省级“农机服务体系-监理装备建设”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财政配套资金的投入,加强监理队伍和设施装备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水平。
  三、时间安排
  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前)。各地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活动方案并印发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5月1日至10月底)。按照活动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要求等,全面组织实施,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和指导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各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交流,查找不足,分析问题原因,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巩固活动成果,上报活动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平安农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找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要求有序推进活动开展。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和材料上报工作。各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半年及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应分别于4月30日、6月25日、11月15日前报送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监督管理科。《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应于每月2日前上报。

  附件2:
  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2012年1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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