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 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省政府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时限为目标,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对应措施,全面实现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要制订周密的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时间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顺利实施。
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和时限
(一)范围
1.框架结构和高层建筑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2.多层建筑零零线以上的建筑墙体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火电厂和煤矿区的多层建筑基础部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3.建筑工程中除受各级政府保护的古建筑修复工程外,广场、围墙、道路、花坛、排水设施、广告台等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时限
1.自2005年7月1日起在城市规划区建筑中(含高新区、洛龙区、洛南新区)分期分批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2.自2006年7月1日起(指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下同)洛阳市区以及偃师市、新安县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3.自2007年1月1日起,其他各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4.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乡(镇)应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自2007年6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5.农村住宅要结合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积极鼓励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
三、推荐使用的墙体材料
(一)承重墙体: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普通混凝土多孔砖、含30%以上的粉煤灰烧结砖、孔洞率25%的烧结粘土多孔砖等。
(二)非承重墙体:各类轻板、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普通混凝土多孔砖、烧结粘土空心砖等。
(三)围墙: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烧结粘土多孔砖、烧结粘土空心砖等。
(四)建筑基础:普通小泥砖、含30%以上的粉煤灰烧结砖等。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