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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从事养护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人员和有毒有害工种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2〕14号)规定执行。

  4.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为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对在2009年10月1日(不含)前退休人员,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如低于按原事业单位职工计发的,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由当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月足额发放。补贴基数为2004年9月当地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标准与本人2004年9月按事业单位办法计算的退休费差额。补贴基数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补贴办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110号)有关政策执行。

  2004年10月1日(不含)后调入或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执行本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鼓励有条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5.提前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工龄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

  6.原离退休人员和这次提前退休人员的管理,仍由原工作单位负责。

  (三)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策

  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后,其人员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税收政策

  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后,要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有关税收政策比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110号)精神执行。

  四、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全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推进,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市、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要抓紧制定本系统、本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改革。

  (三)全市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任务要在2005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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