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经委、区发改委制订的《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经委、区发改委制订的《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的通知
(普府办[2008]9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经委、区发改委制订的《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

  一、现代商贸业
  1、电子商务
  2、批发贸易
  3、新型要素市场
  4、展示交易中心
  5、国际采购平台
  6、新型商业设施开发
  7、新兴商贸集成服务
  8、特色商业街区
  9、中高档品牌连锁百货业
  二、现代物流业
  1、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
  2、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智能化管理、标准化单元装卸、立体仓库、自动识别与标识、可视化与货物跟踪、货物自动分拣、电子结算等物流系统技术开发及应用
  4、供应链管理分析和诊断服务
  5、多式联运服务
  6、分拨中心、保税物流中心
  7、专业化统一配送、大型批发采购分销网络建设

  三、专业服务业
  1、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
  2、审计、税务、会计等财务服务
  3、经济咨询、规划咨询、投资咨询、科技咨询、工程咨询、管理咨询、决策咨询等咨询服务
  4、为专利、商标、版权、软件等提供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等知识产权服务
  5、就业和创业咨询及培训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
  6、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
  7、仲裁、评估等其他专业服务
  8、广告业
  四、都市型科技产业
  1、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2、精密仪器加工业
  3、包装印刷业
  4、信息服务业(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电子娱乐、车载导航、网络教育)
  5、电子与信息技术(数字智能化技术、系统集成)
  6、LED半导体照明、公共服务平台
  7、数字媒体技术和电子商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