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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上海市普陀区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上海市普陀区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普府办[2007]79号)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上海市普陀区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海市普陀区污染源普查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 36号)精神,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普陀区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关于开展本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普查[2007]1号)、《上海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意义和工作目标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搞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本次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为:
  1、全面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2、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3、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4、提高我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5、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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