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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建设队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管理队伍建设。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干训系列课程,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中层干部等分层开展培训,使全区教育系统的干部能从提高国民素质的高度,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明确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体育教师的职务培训工作,将体育教师的培训纳入240培训工作计划,力争3年内对全区体育教师完成一次轮训,切实提高我区体育教师的整体素质。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同时考虑体育教师的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和安排体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改善体育教师工作条件,提高体育教师的服装费和室外工作津贴,服装费从100元/年提高至300元/年,室外工作津贴从30元/月提高至100元/月。鼓励并培训学校的班主任、辅导员和其他教师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指导。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练员队伍的培训工作,组织教练员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力争五年内对全区教练员完成一次轮训,让教练员持证上岗。同时鼓励优秀教练员经过专业培训,定期进入学校有针对性地对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开展训练指导。

  3、加大投入,提供物质保障

  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保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做到与教育总经费的增长实行同步增长。各级各类学校的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的体育工作,并根据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要求,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建设,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并提高体育场地与器材的使用效益。

  4、加强管理,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完善体育设施、体育课程和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对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和其他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救助并妥善处置。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全市中小学校设立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配套设立专项资金予以进一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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