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
1、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体育评价制度
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公布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报告制度,为每一个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并将测试结果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公布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总体情况,督促学校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把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逐步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测试结果反馈给地方和下一级学校。
实施学生体育评价制度。将中小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态度、体育教学考核成绩、体质健康状况评价结果以及体育特长等,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方面的组成部分。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与评价制度,探索高中学生体育学业成绩评价方法。充分发挥评价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
2、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贯彻国家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落实上海市“三课、两操、两活动”的规定,即从2007学年开始,每个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课时,2节体育活动课时,每天做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要求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或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要建立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校园网公示制度,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检查、监督。试点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将早操时间和上午的20分钟课间休息时间有机整合,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并积极探索其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逐步推广国家教育部《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并开展分学段的交流、展示和评比活动。广泛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活动。
深化改革,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各中小学要根据课程标准,因材施教,合理安排体育教学内容,使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要通过体育教学和课余、校外体育活动,发展学生的特长,让每个学生能较为系统地接受至少2个体育项目的专业指导,并能较为熟练地掌握其锻炼的技能。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实施体育教学,开发校本教材,创新体育教学方法。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调动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