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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区部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区部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普府[2007]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本区部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本区部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

  以要素市场、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为主体的市场群落一直是我区产业发展的一大特色,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随着城区功能的逐步拓展和提升,我区将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加强市场体系的建设,着力开展市场布局的调整和结构的优化。根据上海市确定的新一轮城市设施建设总体规划,以及真如城市副中心的规划建设,区政府决定转移一批与城市功能不相匹配的农副产品市场,对曹杨路、铜川路、大渡河路等路段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施搬迁。为确保市场搬迁工作统一有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部分农副产品市场的搬迁,要着力优化市场结构布局,实现市场结构的全面升级和市场运营的全面转型;要着力推进上海与长三角地区的同步发展,依托长三角地区的宽广腹地,形成新的物资汇集中心和贸易汇聚地;要着力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城市副中心的规划,确保地块的收购储备和建设工作的全面启动;要着力于研究原有的市场业态的继承和发展,充分满足市民正常的生活供给,确保市场搬迁的高效有序和安全。按照“政府推动、规划引导、拆建同步、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农副产品市场的异地重建和整体搬迁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坐落在青浦区白鹤镇的上海长三角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是这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搬迁的主要基地。根据原市场的搬迁和新市场的建设进度,确定从2007年6月起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曹杨路、铜川路、大渡河路等路段相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搬迁工作,完成所属地块的收购储备;基本建成上海长三角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形成以上海长三角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为主要基地的长三角农副产品流通、加工和配送网络;基本形成上海长三角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的招商规模,形成多层次、多种类、多功能的农副产品供给,满足市民和客商多样化的需求;基本形成上海长三角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品牌建设,整合资源培育新市场,形成新市场的品牌效应和在国内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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