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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按照市发布的上海相关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指标,适时公布产业导向信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鼓励存量土地再利用

  鼓励街道、镇和经济园区加强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盘活闲置土地、激活低效土地、用好腾出土地,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再利用时,要按照集聚、集约、集成的要求,考虑产业布局,设置较高的产业、税收、就业、环保等门槛,严格把关规划用途,力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城区环境。优化存量土地再利用的相关流程,在手续办理上给予便利。

  九、制订能源和环境引导政策

  发挥政策的引导功能,鼓励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能源,减少排污,保护环境。因地制宜,利用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迫使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进行关、停、并、转。

  十、整合现有财税政策,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源

  对于企业盘活存量资源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根据实际盘活效果,在财税征收方面给予优惠。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途径,有条件的园区及企业集团可尝试开展土地回购试点。

  十一、妥善安置淘汰和调整企业的员工

  妥善安置淘汰和调整企业的员工,是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的要求,符合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园区及企业集团要从大局出发,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员工的工作。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离岗职工再就业,为其拓宽就业渠道。对积极接收离岗职工的企业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对于暂时无法上岗的,利用现有的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已有的创业鼓励政策,鼓励离岗职工自主创业。

  十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区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具体指标体系和相关操作政策。

  附:普陀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普陀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裴 崎 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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