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口计生工作会出现许多新情况,面临许多新挑战。低生育水平还不够稳定,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人均发展指数低、人力资源素质不适应、人均占有水平低仍是制约我市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口问题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影响将更加凸显。

  (一)人口总量多、增量大仍然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十二五”期间,我市仍将处于第四次生育高峰期,预计全市年均出生5.35万人,年均人口出生率13‰,年均自然增长约3万人;人口基数大、增量多,资源环境承载着较大的压力。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任务十分艰巨。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村(居)基础薄弱,群众婚育观念仍然比较落后,人口流动性增大,给控制违法生育和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带来困难。

  (三)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我市人口素质与推进城市转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出生人口素质低于先进地区水平;高层次人才比重低,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东部地区,制约了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四)劳动适龄人口规模大和社会保障能力不强等影响和制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据预测到“十二五”末,全市总人口将达到407万人。随着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推进,给劳动适龄人口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新的挑战;老龄人口逐年上升、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和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我市面临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严峻考验。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城市转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幸福新枣庄”,结合城市转型,将人口发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的方向不动摇,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协调发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发挥政治优势为基本前提。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