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1]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着力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襄阳政发[2011]6号)精神,现就加强全市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日益突出,社区安全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四个襄阳”建设目标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管理的基层组织,是安全生产的前沿防线。社区安全生产是当前城市社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城市本质安全的基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同志在《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讲话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建设安全社区的任务和目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规范了安全社区建设的标准,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在当前各级政府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时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社会公共安全,建立健全社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显得尤其迫切和必要。
(二)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建设“四个襄阳”,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一主两副”战略,推动全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战略性举措。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明确社区安全生产的任务目标,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到基层,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襄阳跨越式发展提供持续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