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解释:各乡镇(街道)当年召开专题讨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会议不少于两次,且至少解决一项人口和计划生育重要事项。
考核办法:查阅各乡镇(街道)相关会议记录。
评分标准:有会议记录并解决问题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2. 做好“育龄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数据库”补录核查及应用工作(12分)
指标解释:注重人口宏观管理决策系统建设,确保育龄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数据库信息入库率到98%以上,信息准确率到 85%以上,且投入的相关经费不得低于0.3元/人。
考核办法:在线统计各乡镇(街道)的录入信息,以确认信息入库率和准确率;查阅各乡镇(街道)相关的拨款记录。
评分标准:入库率达到98%以上得5分,在90%-97%之间得2.5分抵于90%不得分;准确率达到85%及以上得5分,抵于85%的不得分;经费保障不达标的扣2分。
3.规范开展优生促进工程(12分)
(1)规范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5分)
指标解释:全面开展出生缺陷工作,叶酸及时发放给目标人群,服用率达到80%以上;按照省级拓展县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要求,积极开展孕前医学检查。
考核办法: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叶酸服用名单(要有服用对象签名)及孕前筛查记录,并走访群众。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得满分,未达指标酌情扣分。
(2)积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5分)
指标解释:积极开展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免费婚检率达60%以上。
考核办法:查看相关痕迹材料和检查记录。
评分标准:达到指标得满分,未达标酌情扣分。
(3)巩固完善药具规范管理工作,创新药具免费发放模式(2分)
指标解释:拓宽发放渠道,增加发放网点,扩大药具服务范围,提高群众获取药具的易得性和满意度,逐步实现药具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药具服务需求。
考核办法:实地查看。
评分标准:根据查看结果和日常工作情况综合评分。
4.深入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10分)
(1)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5分)
指标解释:执法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违法事实认定准确,执法文书规范,办理各种证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做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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