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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

  (十六)在符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经劳动与税务部门核准,区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的职工工资可参照劳动力市场价格和当年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有条件地探索试行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办法。
  四、聚焦重点领域
  [商贸服务业]
  (十七)对新引进的大型商贸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投资规模大且功能效应好的新型要素市场及其中的企业,其实现的相关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扶持。
  (十八)对上述商贸型企业入驻长风生态商务区、真如城市副中心、真北组团商贸群、桃浦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长寿综合服务带,扶持额度可有所上升。
  [现代物流业]
  (十九)对新引进的从事第三方物流投资的企业、从事物流功能性项目的企业、从事高端物流企业、以及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扶持。
  [科技型产业]
  (二十)对新引进的从事科技研发、技术转让等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扶持。
  (二十一)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等,自认定之日起,按照市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的政策予以扶持。
  (二十二)对上述科技型企业入驻本区科技园区的,扶持额度可有所上升。
  (二十三)对新引进的科技型企业在本区科技园区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可享受契税地方部分的50%扶持。
  [信息服务业]
  (二十四)对新引进的从事数据处理、交换、分析等专业信息服务的企业以及从事网络运营服务、增值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和软件开发等信息服务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其实现的相关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扶持。
  (二十五)对新引进的从事信息技术产业化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自认定之日起,其实现的相关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扶持。
  (二十六)对上述有关信息服务的企业入驻长风生态商务区、真如城市副中心、真北组团商贸群、长寿综合服务带、天地软件园、现代物流信息产业园、华大科技园(本部),扶持额度可有所上升。
  [专业服务业]
  (二十七)对新引进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产权(技术)交易所、资产评估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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