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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
(普府[2006]2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系统优化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着力培育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现代市场、现代科技等重点产业集群,全面增强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降低准入门槛
  (一)降低企业注册登记的门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首期支付20%(最低限额不低于3万元)的,余额可在2年内分期到位。允许以经过评估验资的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等知识产权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开辟工商登记“绿色通道”。对不涉及法律、法规前置审批的企业,在办理简易变更登记时,材料齐全的可实行即时登记。来我区投资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且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来我区投资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其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受理,按照《普陀区企业注册登记统一受理》抄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告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所有审批工作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金融业除外)。
  (三)允许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鼓励多元投资办学,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创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参与本区公立转制学校的深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形式,兴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
  二、加快改革开放
  (四)提取一定比例的区财力资金,专项扶持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主要用于企业租金补贴、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市现代服务业项目的申报,对取得国家、市研究或产业经费支持的项目,在区现代服务业专项发展基金中予以一定比例的匹配。对获得市级以上专业资格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等相关资质认证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认证费用补贴。
  (五)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理顺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关系,把文化产业的经营性资产从现有的体制中有机地剥离出来。积极扶持兴办面向社会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和有商业价值、市场需求的运动项目,积极鼓励融资机构参与体育产业的开发。
  (六)对新引进的列入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包括分公司、营销售结算中心、研发中心和国际采购中心等),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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