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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落实《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的通知

  ⒉加强区域内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引进高水准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准确、规范、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完善本区在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培训、维权等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功能布局。
  ⒊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科技社团等群众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自我协调、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提高会员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水平。
  五、保障措施
  ㈠组织保障
  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在推进计划实施中所遇到的困难与障碍,负责对推进计划的落实予以监督及考核,切实保障本计划的有效实施。要适应新的形势,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宏观决策,统筹协调的作用。
  ⒉设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增强政府管理职能。区知识产权局增设专利管理科,配备2-3名专职管理人员。专利管理科的工作职责一是对口市知识产权局及其所属机构开展业务;二是作为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及各项知识产权政策的落实。
  ⒊形成覆盖全区的知识产权工作网络。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园区、工业区和重点骨干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职联络员,形成覆盖全区的知识产权工作网络,集聚行政资源,高效开展工作。
  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针对目前知识产权人才匮乏的现象,充分利用国内外学习培训网 络,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培养一批高级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
  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区政府各部门、园区在招商中要积极引进一批资质齐全、业务精通、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开展行业自律及规范管理活动,提高其整体水平及素质。
  ㈡政策保障
  ⒈完善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引逼政策。引导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研究开发。对注重专利开发、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提供相应的财税奖励和政府采购政策。对从事知识产权创造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予以激励。在国家、市和区科技专项计划的申报推荐和审批中,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地位。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实施效益和管理制度建设状况等,作为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认定与评价的必要指标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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