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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2006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2006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06]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卫生局《关于2006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2006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2005]37号文件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区2006年献血总量为7001人份,我区将按“总量优先、结构调整”的原则,积极做好全区无偿献血的组织、招募工作,确保2006年我区献血总量的完成,并力争使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总量的75%。现就2006年我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献血工作职责推进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我区2006年献血总量的完成,全区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进我区无偿献血工作。
  进一步维护党委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在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探索组建由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市民代表共同参加的无偿献血推进委员会,进一步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区各有关部门、街道镇、企事业单位要在区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与实施我区自愿无偿献血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2007年),建立推动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辖区内无偿献血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改进和创新动员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模式,深入持久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参加无偿献血。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组识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主管职能,组织协调血液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做好献血的日常管理和招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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