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的通知
(普府[2005]7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贯彻〈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已经区政府2005年9月5日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七日
为加强本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进程,根据《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细则》)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实施房屋拆迁面积标准调换的指导意见》(沪房地资拆[2005]260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区域范围的划分
区域范围划分
区域简称
| 范 围
|
A类
| 长寿街道、长风街道(中山北路以南地区)、宜川街道(中山北路以南地区)
|
B类
| 长风街道(除中山北路以南地区)、宜川街道(除中山北路以南地区)、曹杨街道、甘泉街道、石泉街道
|
C类
| 真如镇、长征镇
|
D类
| 桃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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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