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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公告
(普府[2005]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确认,对上海市普陀区绿化管理局等2家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予以公告。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本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名单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管理局       莫国富   枣阳路226号    200063   62859811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防火监督处   赵 敏   府村路125号    200333   6244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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