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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工发展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1、统一理念。倡导“争做义工为他人,个人社会同进步”的义工理念,鼓励市民自愿无偿奉献自己的精力、才能和时间,服务社区困难群众,帮助有需要群体,建设和谐文明社区。
  2、统一管理。普陀区社会工作者协会负责指导全区义工的招募、培训和管理,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义工管理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3、统一标识。“普陀义工”是全区统一的义工标识。各义工服务组织开展活动时,应要求义工佩带统一标识。
  4、统一评估。建立以服务小时为主要指标,以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职能部门、社会中介、服务对象相结合的义工服务综合评估体系。
  (二)发展义工队伍。
  1、重点在助困、助老领域发展义工队伍,完善社工联系义工的运作机制。在助困(慈善)领域,着力扩大慈善义工队伍,建立健全慈善义工服务管理网络;在助老服务领域,有效组织参与“守望工程”,深入开展精神慰藉等服务;在社区群众团队领域,带领群众团队开展健康有益活动,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区稳定。
  2、发挥公务员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公务员参加义工服务,更好地使公务员在做好本职工作以外对社会尽责任,实现人民公务员真正为人民的目标,同时在全社会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带动低龄健康老人、在校大中学生开展义工服务活动。
  3、探索专业领域义工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发展专业性的义工服务项目,加快建立社区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环境保护等领域义工服务队伍,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参与义工服务的途径和更专业的义工服务项目。
  4、有效开展义工岗位培训工作。为提高义工服务质量和综合素质,有计划、分步骤对全区登记注册的义工开展义工服务的基本理念、应知应会等教育。
  (三)拓展丰富活动形式。
  1、开展义工服务周活动。将每年12月5日(国际义工日)所在的一周,确定为全区“义工服务周”,号召全区义工践行“争做义工为他人,个人社会同进步”的义工理念,集中为困难群众和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服务,为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服务,营造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服务人民群众的效果。
  2、加强义工发展理论研究。在推进义工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的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搞好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开展理论研讨,为我区义工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3、适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义工进行表彰。各行业、各部门以及各街道、镇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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