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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2005年度普陀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加强对大卖场的进货渠道和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大卖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建立自律和诚信机制。
  逐步在区内建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卖场、大型餐饮业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开展参观学习、交流培训,自查互查等活动,让这些单位能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的信息,提高自身管理的水平,缩短管理与被管理的距离,提升我区的总体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
  (五)大力整顿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完成新十类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完成本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的清理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监管到位,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率。
  (六)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做好我区保健食品注册调查、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和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范等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成分含量不合格、擅自添加化学药品和广告夸大功效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七)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严格按照《上海市大型活动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要求,做好我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进行全程卫生监督,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卫生情况、食品原料索证情况、食品加工操作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并且对供应重大活动餐饮的食品原料、成品开展现场检测,全方位地保障区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一)推行风险管理和等级评分制度
  根据餐饮业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等级评分制度,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始终保持有力监管力度,将监督力量集中在等级较低、风险较大的环节。在巩固长寿路餐饮一条街为示范街的基础上,带动中山北路以南、曹杨、长风地区、梅川路一条街、长征地块、兰溪路真如地区的餐饮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分布实施,逐步推进,推动我区餐饮业更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建立科学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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