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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03―2004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承办单位的通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03-2004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承办单位的通报
(普府办[2005]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本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要求出发,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在依法接受监督,了解民情民意,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为了弘扬先进,进一步推动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对以下11个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规划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绿化局、区城管大队、区劳动局、区市容局、桃浦镇政府、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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