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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和进一步做好2005年度办理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和进一步做好2005年度办理工作的意见
(普府办[2005]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2004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和进一步做好2005年办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4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和进一步做好2005年度办理工作的意见

  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闭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区长办公会议就研究了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第一次区府常务(扩大)会议又部署了此项工作。现通报去年办理工作情况,并提出今年办理工作的意见。
  一、去年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总计311件,属区政府有关单位办理的278件,其中代表书面意见141件,政协提案137件。内容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132件,经济建设和管理方面的28件,教科文卫体方面的31件,公安民政方面的44件,劳动人事方面的4件,地区方面的30件,其他方面的9件。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区政府收到会后意见25件;区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区政府有关部门收到会后提案10件。
  141件会议期间书面意见办复率100%;办理结果满意率97%;办理态度满意率99%;已经解决76件,占54%;正在解决需跨年度的19件,占13%;计划解决的25件,占18%;留作参考的16件,占11%;客观条件不俱备和暂时无法解决的5件,占4%。会后意见已经办复23件。137件提案办复率100%;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办理态度满意率100%;已经解决42件,占31%;正在解决需跨年度的16件,占12%;计划解决的48件,占35%;留作参考的24件,占18%;客观条件不具备和暂时无法解决的7件,占5%。会后提案已经办复10件。
  二、去年办理工作的特点
  1、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领导把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工作列入区政府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的工作,并落实区政府领导亲自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的方案;召开区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对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进行动员部署;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区政府领导做好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会同区人大办公室和区政协专委会办公室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区政府各承办单位都做到了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全力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领导阅批阅审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亲自处理在办理工作上有一定难度的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已经成为制度。
  2、办理工作有机融入主题活动。办理工作中,许多承办单位把做好办理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办理工作中积极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和“全面建设新普陀、争先创优作贡献”的主题活动,并把冯国勤副市长关于理办工作要做到“四讲” 、“四真”,胡秉忠区长关于“实事求是地取得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率”的具体要求作为工作的努力方向,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普遍做到了按照讲真话要求,在办理代表书面意见或政协提案工作中,是什么讲什么,是什么问题讲什么问题,不回避,不推诿;按照讲实话的要求,办到什么程度就是什么程度,碰到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如实向代表委员说清楚;按照讲明话的要求,把工作进展情况,把外部环境、内部的一些客观因素如实向代表委员讲明;按照讲信要求,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相互信任、齐心协力把意见提案办理好。对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真实对待,实实在在去做,不搞花架子,不打“太极拳”; 普遍做到了对走访活动真诚对待,答复代表和委员以诚相见;对解决问题真切对待,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对代表和委员真挚对待,真心诚意接受代表、委员和民主党派给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二〇〇四年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达到优秀的承办单位有35家,占承办单位总数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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