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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翔“上海市普陀区功勋市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翔“上海市普陀区功勋市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普府【2004】8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我区体育健儿刘翔在第28届雅典奥运会上奋力拼搏,勇夺男子110米栏冠军,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上海、为普陀增添了光彩。为表彰其突出贡献,经研究,决定授予刘翔“上海市普陀区功勋市民”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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