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贸市场重点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肉类“二单一帐”(经营单位肉品备案单、肉类批发市场商品交易确认单、进出货源台帐)、豆制品“一证一照一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豆制品送货单)以及进货凭证、经营台帐查验制度。全面建立农贸市场安全质量检测点,加强对食用农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的违法经营活动,并做好对集贸市场外的无证照食品摊点的取缔。
(八)对食品企业开展普查
全面检查注册于本区的各类食品企业,掌握基本情况,分类建立食品企业安全档案。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的法定前置条件审核、经营场地勘察、企业名称和企业经营行为,对证照不全、实际生产或经营范围超越证照规定,以及长期未发生生产或经营行为、实际生产或经营行为与企业名称中行为表述不一致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推进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示范市场建设
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示范市场建设,完成一至二家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示范市场的规范创建工作。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探索规范市场的新模式,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十)全面加强对大、中、小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大、中、小学校改善食堂设施、设备,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全部达到《上海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的标志。对中、小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开展以预防餐饮业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卫生监督行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实施基本卫生设施分类管理和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责任
由于我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城乡结合地区面积大,城市化进程的不均衡。特别在城郊结合部,存在私 (公)房出租给外来人员进行地下食品加工的现象。在城区内,待建工地的临时房违规租给外来人口用于地下加工不洁食品现象也屡有发生。另外全市主要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水产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坐落我区。因此要积极推进“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各街道、镇是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发挥区域管理、牵头的作用,整合街道、镇的工商部门、卫生部门、城管部门等部门的综合力量,担负和领导起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区有关部门和街道、镇要有工作目标、计划、措施、配备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实行:一是首责管理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快速处理的机制,做到有案先处理,不推诿;二是属地管理制,由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区域的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三是责任追究制,对由于失职渎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责任。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本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