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04]7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四年九月八日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结合本区地处城乡、市场多的特点,紧紧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五类食品安全问题,打击取缔地下食品加工窝点,现提出本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准确的政绩观,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端窝点、严准入、设防线、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打劣与扶优相结合,为构筑本区诚信生产、安全加工、规范流通、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防范体系而努力。
二、工作重点
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一是端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地下食品加工窝点;二是严准入,严格实行“先证后照”与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三是设防线,加强批发零售市场的检查。
三、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下列目标:一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是非法食品加工窝点得到基本清除;三是危及食品安全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四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五是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防止得到有力保障;六是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具体目标如下:
--蔬菜农药残留指标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畜产品“瘦肉精”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非法食品加工窝点得到基本清除;
--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达到100%,肉制品、乳制品等十类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