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总结本市旅游行业消防运动会工作的通知
(沪旅〔2006〕169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上海市旅游行业消防运动会在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消运会”整个筹办过程中,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积累了不少在新形势下加强“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经验与做法,发动全市星级饭店积极参与,为增进旅游企业的凝聚力,增强旅游行业的活力,提高星级饭店员工安全意识及防控火灾的能级,并为开创旅游行业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途径和新的方法,涌现了一批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的管理创新与服务创新,学习、交流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大型活动的成功经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届消防运动会的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总结的具体要求:
1、总结各区(县)在“消运会”预、决赛的筹办工作中,与公安消防支队合作、协调方面的经验;组织、发动辖区内星级饭店积极参与的经验以及应予注意的问题。
2、总结辖区内星级饭店领导重视“消运会”工作和抓安全促经营方面的具体做法和事例;以及在“消运会”全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
3、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我委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