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举办本市社会旅馆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沪旅〔2006〕25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社会旅馆协会:
社会旅馆是上海住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社会旅馆的管理水准和服务质量,市旅游委决定继续举办社会旅馆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旅馆协会负责人;
2、旅馆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
3、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分管干部。
二、培训时间:
3月23日(周四)-3月24日(周五)
三、培训地点: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西康路与陕西北路之间)
四、培训内容:
上海社会旅馆的现状、趋势及政府的相关政策,社会旅馆经营管理,社会旅馆规范服务,社会旅馆经营中的常见纠纷与维权,社会旅馆营销理念,上海旅游网介绍等。
五、培训方法:
采用住宿制集中授课、学员交流的方式。
(要求住宿考察,住宿地点:莫泰168安源店;请带好必要的盥洗用品;特殊情况不能住宿学员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六、学员报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