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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旅〔2006〕33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道书明同志任组长,金放、黄国忠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列同志组成:黄承刚、朱承蓉、汪剑明、苏光建、胡一清、沈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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