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省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查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鄂价办规〔2011〕4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维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桂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士国 市物价局局长
朱周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洪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