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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区县重点旅游项目情况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区县重点旅游项目情况的通知
(沪旅[2005]71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沪府[2005]7号文件)的部署,市旅游委已启动《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旅游)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的编制工作。为了及时了解各区县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并梳理重点旅游项目的情况,使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更加科学有效,现请各部门报送所在地区重点旅游项目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上海旅游业发展三年(2003-2005)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情况,现已汇总《各区县2003-2005年重点旅游项目表》(详见附表1)。请各部门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按已完工项目(介绍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以及运营的基本情况)、在建项目(说明建设进度以及预完工时间)、及未建和待建中项目的分类要求,填报附表2。

  二、汇总所在地区在未来三年(2005-2007)中新立项或拟立项的重大旅游项目,并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投资主体、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并填报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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