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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上海市导游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上海市导游大赛的通知
(沪旅[2005]63号)


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国际旅行社、各导游服务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导游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上海旅游行业特别是上海导游队伍的风采,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本市组织开展“2005年上海市导游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开展导游大赛,进一步促进导游队伍建设,激励导游人员爱岗敬业,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技能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导游人员,形成一支能体现上海导游人员风采的队伍。

  二、参赛对象

  持有上海颁发的全国导游资格证书或导游证(IC卡),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语言能力佳者。

  三、参赛内容

  本次大赛分中文类、英语类和日语类三大语种进行比赛。通过笔试、口试(景点讲解、必答题、抢答题等)和个人才艺展示等形式,考察导游人员对上海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和上海旅游资源等基本概况的掌握和讲解能力;考察导游人员对导游规范服务、特殊问题处理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四、时间安排

  比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赛(5月中旬-6月底)

  由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国际旅行社和各导游服务机构组织本单位的导游人员,通过组织各种形式培训和比赛进行选拔,推荐优秀者参加初赛。

  第二阶段:初赛(7月中旬)

  本次大赛初赛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景区(点)知识、导游规范服务和特殊问题处理知识等。口试为自我介绍及自选上海景区(点)讲解。通过初赛选出中文导游30名,英语导游15名、日语导游15名参加复赛。

  第三阶段:复赛(8月上旬)

  入围选手将集中培训,然后进行复赛。具体比赛形式和规则另定。 通过复赛选出中文导游10名、英语导游6名、日语导游6名,共计22名选手参加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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