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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本市旅游景区(点)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本市旅游景区(点)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
(沪旅[2005]58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为确保本市旅游景区(点)和人流密集场所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和市政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期间上述场所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旅游景区(点)和人流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抓好对各类公共性突发事件的准备和预防工作,认真有效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现问题,应在最短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予以控制。

  二、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各重要活动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的人身伤亡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成迅速整改。

  三、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五一”期间凡要举办节庆及其他大型活动的,按“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由主办单位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安消防部门登记备案。

  四、要以各种方式提醒、引导广大游客严格遵守旅游景区(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出现火灾等意外情况,要有序疏散、安全撤退,以免造成混乱拥堵局面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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