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做好市旅游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
(沪旅[2005]33号)
根据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上海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市旅游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学习动员阶段成果,打牢整改提高工作基础,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在分析评议阶段,党员和党组织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每个党员都要听取意见,自我剖析,接受评议,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组织都要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要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这一阶段的工作政策性强,党员关心,群众关注。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掌握政策,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具体安排
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19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总体安排时间不少于1个月。(具体安排见附表)本阶段重点抓好七个环节的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范围,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党员都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听取意见的范围和方法:1)每个党员要主动征求和听取3人以上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征求和听取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委机关要主动征求下级机关和单位的意见。2)委机关分别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3)机关党组织要听取机关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或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所在居住区党组织的意见。4)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内部要设意见建议箱。
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除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原则上要向党员如实反馈。对普通党员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同志反馈。对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的意见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反馈。对领导班子集体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督导组组长在与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反馈。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征求督导组组长意见后反馈。党员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党组织反馈的意见进行梳理归纳,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时要做出认真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