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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静府办发[2007]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根据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建交委、市城交局、市农委、市安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公发[2006]106号)要求,在本区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本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的基本畅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创建目标

  整个创建工作要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努力使本区达到“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一等管理水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体目标: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道路交通事故有效控制,不出现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推进步骤:2007年一等管理水平达到95%;2008年一等管理水平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以徐孙庆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张建海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公安静安分局、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安监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推进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静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静安分局沈伟忠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公安静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任颂扬支队长兼任。区各委、办、局、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推进小组,认真制定本单位、本地区创建工作方案,健全创建工作机制,落实创建工作措施,制定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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