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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07年静安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深化拓展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7、深化商业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主要任务:完善商业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在现有诚信企业基本信息的基础上,整合区内社会服务体系基础数据库资源,不断提升商业诚信体系的内涵。继续开展商业诚信测评工作,提高行业信用管理水平,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完善诚信监督管理机制,聘请商业诚信监督员,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区经委

  8、推进价格收费诚信制度建设

  主要任务:继续推进“收费公示、诚信承诺”制度,完善静安门户网站“诚信收费”网页建设,年内实现收费依据全部上网,达到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全覆盖、全公开、全监督的目标。加强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后续监管,坚决制止乱收费。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9、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主要任务: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推进科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并探索在政府采购、企业贷款担保、政府扶持资金审批、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信用产品。

  责任单位:区科委

  10、加强重点领域的信用监管

  主要任务: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市场行为的检查力度和信用等级的测评工作,并根据信用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确实让守信者得到便利,失信者受到制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物价局、区环保局、税务静安分局、工商静安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静安分局、区安监局及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四)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发展

  11、拓展诚信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主要任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做好市“诚信活动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纳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目标。充分利用静安时报、有线台、门户网站等宣传和报道全区诚信体系建设的成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及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协作,增强合力。围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相关各方积极沟通与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共识,在协同过程中提高各方履行职能的水平,并逐步实现社会信用资源的良性互动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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