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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07年静安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税务静安分局、工商静安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静安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及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

  3、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的守信践约

  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加强政府诚信,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系列创建活动,围绕制度建设和政风建设,加强各政府部门在行政事务办理、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诚信自律,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维护行政纪律。积极开展各类诚信主题活动,按照《静安区2007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行动计划》(静府办发[2007]8号),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使诚信创建活动深入人心。组织开展“群众满意窗口”的创建竞赛、政府诚信创建宣传、主题征文等活动,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责任单位:区信息委、区经委、区建交委、区劳动保障局、区房地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工商静安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静安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4、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诚信建设

  主要任务:研究探索在公务员招录环节推广信用产品使用,将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公务员录用条件之一。组织开展公务员信用培训,提高公务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积极拓展畅通政府监督和投诉渠道,拓展政风行风测评范围。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信用产品的使用,充分开发利用信用信息

  5、建设静安区信用数据库

  主要任务:依托区基本单位基础数据库,建设区信用数据库。加强政府内部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维护,整合商业企业诚信档案、价格信用信息、纳税信用信息、行政监管等信用信息,逐步将信用数据的收集范围扩大到所有相关部门,实现政府内部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

  责任单位:区信息委及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6、推进政府对信用产品的使用

  主要任务:重点加强在政府采购、土地招投标等方面对信用产品使用的研究,提倡提供征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报告,作为评判其资质和服务信誉的参考依据之一,逐步建立政府对信用产品使用的规范和相关实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房地局、区建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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