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全面落实2007年区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静府办发[2007]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老龄办《关于全面落实2007年区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全面落实2007年区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
进一步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探索、实践适合静安区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适应本区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就全面落实2007年区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的发展思路,打造与静安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努力实现体制、机制、政策的创新,着力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静安的老年人在高一层次上达到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基本形成符合静安区情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保基本,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目标。2007年要深化“床位不离家,服务送到家”,加快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成1个区级服务管理中心,5个街道分中心,15个“乐龄家园”社区服务站点构成的标准化三级服务网络,培育社会化参与机制,设立以扶助1万名纯老户家庭老人为重点,逐步延伸覆盖全区7.4万名老人的助餐、助急、助浴、助医、助洁、助困、助学、助乐、助游、助聊等“十助”为老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老年人为本,着力解决老年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实行无偿、低偿、有偿相互兼顾,确保最困难、最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首先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