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做好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深入做好涉及本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区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决策或事项、政府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房屋动拆迁、公务员录用和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进一步明确上述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主体、内容范围、形式、时间等要求。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5、继续规范依申请工作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处理系统,全面推进该系统的应用,并逐步探索内外网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6、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完善静安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机制,从公开内容范围、栏目设置、信息整合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
7、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对政府机关不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实施建议改进的工作制度,并逐步探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对不规范行政行为提出改进建议的工作模式。
8、加强法律和实务操作指导
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培训和指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减少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总结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中信息公开的情况,及时进行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率。
(四)加强基础性工作
9、加强各类报备和报送工作
继续开展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已答复免于公开政府信息报备等工作,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报送、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
10、开展培训和宣传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课程内容,并针对不同部门,开展分层次培训和分类指导工作。加强普及宣传,围绕重要会议和重要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并开展民意调查。继续拓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社区查阅点的宣传,研究查阅点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工作要求
1、重视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长效、持续开展
各部门要注重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中。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建立规范性的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