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信息委《2006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信息委《2006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信息委拟定的《2006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6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各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根据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的工作制度,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突击性工作转化为机关工作流程中的一个常规性环节,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深入推进公文报备制度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文报备系统的应用,继续推进发文稿模板的应用,文件在制发过程中即明确是否公开的工作制度。将公文报备工作纳入政府机关日常工作管理中,逐步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公文类信息的内外网更新维护机制。

  2、推进重大决定草案公开

  在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工作的基础上,不断研究规范重大决定草案公开的工作方法,并根据市有关要求,起草本区重大决定草案公开的管理办法。

  3、推进信用信息公开

  结合全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网站、公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重点做好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等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分类监管、评优表彰等相关信用信息。依申请公开一定范围内的案件受理及判决执行等信用信息,依法对社会特别是信用服务机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