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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尽其职,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底数;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同时,整治工作要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促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相结合,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协调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督导,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多、涉及面广的闲置厂房租赁场所,要组织联合整治。

  (四)搞好宣传

  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运用闲置厂房租赁场所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正确引导,加大对反面典型事例的曝光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附件:闲置厂房租赁场所整治情况统计表

上海静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闲置厂房租赁场所整治情况统计表

     区(县)闲置厂房租赁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召开专题会议(次)

 

区府领导带队检查(次)

 

组织联合检查组(个)

 

检查单位(家)

 

发现安全隐患处

 

消除安全隐患处

 

各部门处罚单位(家)

 

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家)

 

依法取缔(家)

 

仍遗留未整改单位(家)

 

安全状况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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