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静府办发[2005]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本区开展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强本市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就本市开展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对本市闲置厂房租赁场所进行全面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经营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防范措施。
二、整治重点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闲置厂房租赁场所:一是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存在生产经营、仓库、宿舍“三合一”的;二是未经批准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三是未经批准改作宿舍用途的;四违反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擅自转租的;五是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的。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杨培源任组长、区安监局常务副局长魏恒裕任副组长,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业局、区国资办、区建委、区政府法制办、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食药监分局、区市容市政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季文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公安分局局长助理沈伟忠、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支队长倪永培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