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五年七月七日 静府办发[2005]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集团(公司):
今年入夏以来,本市遭遇几十年未遇的高温天气,防暑降温、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限电不拉电,确保市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重点企业生产需要,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有序”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年本区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和协调,周密布置和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带头勤俭节约自觉节能的通知》,《市经委关于高温天气下对商场等场所控制用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好防暑降温、电力迎峰度夏的各项预案和工作措施。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形成合力,抓好落实,要把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位工作来抓。
二、落实措施,严格执行
各单位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头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
各委、办、局和街道机关要带头严格执行办公楼宇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在自然光照较好的条件下尽量少用照明灯具,空调房间随手关闭门窗,在使用电脑终端、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尽量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后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源。
按照7月5日市用电协调小组紧急扩大会议要求,7月15日前,凡气温35摄氏度以上的,暂停景观灯照明,严格控制广告灯、霓虹灯开放。商场等营业场所,中央空调实行错时运行,高峰时段停运部分冷水机组,减少电梯运行台数,大门采取有效的隔断措施,避免长时间敞开。倡导商务楼宇节约用电。
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行业,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