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主动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正确认识和理解智障人士的各项需求,唤起全社会对智障人士的爱心,取得社会各方的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此项工作,建立静安区智障人士“阳光行动”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是协调工作,落实任务,指导全区开展智障人士“阳光行动”。联席会议由杨培源副区长召集,由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文明办、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耀亮同志兼任,严志明、李鹏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活动内容
各“阳光之家”要动员吸收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智残人士参加活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智障人士开展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1、教育培训。区残联要依托南阳学校的师资力量,定期对智障人士开展各类有益于智力提高的文化教育活动。各“阳光之家”每日要安排一定时间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复习并实践。
2、开展特奥娱乐活动。在各街道体育指导员的指导下,“阳光之家”每天可安排一定时间开展各类适合智障人士的特奥活动。此外,还可组织智障人士开展一些其他娱乐活动。
3、进行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简单的劳动技能培训。针对智障人士的特点,对他们进行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培训,如简单家务、人际交往常识等,并尽可能教他们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
4、有条件的“阳光之家”可结合劳动技能培训,组织智障人士开展一些非赢利的简单劳动,也可组织智障人士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劳动时间由各“阳光之家”视具体情况而定。
5、“阳光之家”的活动形式、时间,可根据智障人士及其家庭的需要而定,可全日制,也可小时制,可定期,也可送教上门。
为使智障人士活动内容科学、丰富,区残联成立一个由区残联就业指导科牵头,智力残疾人亲友会、各街道智障人士“阳光之家”负责人、南阳学校老师、热心于智障人士工作的社会人士参加的工作小组,定期研究制定“阳光之家”的培训和活动内容。
五、具体安排
1、2005年1月-3月,调查摸底,落实场地,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