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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静安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200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静安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200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静府办发[2005]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集团)公司:

  区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静安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2005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静安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2005年行动计划》各责任单位任务一览表(略)

  静安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2005年行动计划

  2005年,中国入世进一步深入,对外开放进入一个关键时期。为此,我们要审时度势,认真研究外资进入的领域、投向和方式,研究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内在联系,研究中心城区与上海郊区、长江三角洲的互动关系,实行总部和生产基地联合招商,资源互补,优势互用,达到双赢。

  一、年度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05年现代服务业的各项推进工作要围绕保持领先、加快速度、增强后进这一主题,立足于尽快形成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优良环境,尽快形成优势行业的集聚效应,尽快形成静安品牌形象,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达到35%左右,占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35%左右。

  (二)各行业招商目标

  按照财税属地管理原则,各行业招商要着力于招大引强,着力于将企业的注册地和经营地引进本区,特别是企业的经营地要入驻静安。现提出下列目标:

  新增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135个,具体包括:

  世界500强地区总部、投资公司:引进3家  (区外经委、区招商办)

  广告业:引进国际和国内著名企业3家,中小企业20家  (区商委、工商分局)

  会计业及投资咨询业:引进会计、税务事务所5家 ;引进投资咨询公司 5家 (区财政局、区招商办)

  设计业:引进品牌企业和规模型企业2家  (区规划局)

  法律服务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7家 (区司法局)

  房产经纪物业类企业:引进知名房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3家 (区房地局)

  信息服务业:引进规模品牌企业2家 ,引进信息服务业 45家 (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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