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静安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静安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培源 副区长

  第一副组长:施冬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王家骏 公安静安分局副局长

  张锡鳌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卫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朱 浩 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新翰 公安静安分局治安支队队长

  应大伟 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海根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曹 燕 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伦恺 江宁路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上海市静安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静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孙新翰同志兼任。

  四、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负责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讨和解决。

  (二)区财政局

  负责对本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负责利用《静安时报》、静安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宣传,以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方便群众办证,提高工作效率。

  (四)公安静安分局

  负责制定本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人像信息采集正确率、换证和发证率,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对换发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

  (五)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本地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专用办公场地的落实,对本地区公安派出所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予以大力支持。结合本辖区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此项工作,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

  五、工作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