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居住的不住院期间结核病人的化疗督导管理及健康教育。对辖区内新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必须明确专人承担化疗督导管理,使病人得到全程、规范的治疗。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
各级医疗机构要在呼吸科医生中推行统一的结核病诊治指南,提高因症就诊者中传染性肺结核的发现率。要采取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为主的病例发现方式,对疑似或确诊结核病人及时转诊;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人群和其他高危人群开展结核病线索查病,以便主动、早期发现结核病人。
结核病诊治指定医疗机构要对有结核病症状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根据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开展检查及治疗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实施化疗督导管理,落实家庭督导,确保规则服药。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完善结核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
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网络信息传输技术,建立和完善结核病报告、登记、统计、监测、评价系统,将结核病防治信息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结核病的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保证各类登记信息和统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及时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为改进结核病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利用多种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对辖区内结防工作人员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普及现代结核病控制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呼吸科医生的诊疗水平及防治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成功实施。
(五)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
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结核病门诊,发放结核病防治资料及健康处方。在家访工作中把结核病防病知识带到病人家中,让他们了解传染病的预防和消毒隔离工作。充分利用3.24世界结核病日,组织辖区内各医院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六)加强应用性研究和交流合作
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学研究,将结核病应用性研究纳入科研计划,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证。积极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吸收、借鉴、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结核病防治技术以及成功经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遏制结核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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