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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1〕69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学校保健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苏卫监督〔2011〕14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1〕1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1〕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卫生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防控食物中毒、饮用水事件、群体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使我市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检查对象

  全市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民工子弟学校)、托幼机构、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三、检查内容

  (一)按照市卫生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锡卫法监〔2011〕64号)要求全面检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供参考)》(见附件2)、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及农村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加强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

  (三)按照《2011年无锡市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无锡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锡卫法监〔2011〕49号)》附件6)要求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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