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施现代教育技术工程,重点发展以计算机应用为中心,以计算机教育网络为基础的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十五”期间,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配置的计算机全部到位,形成中小学教育信息网。
6.发展特殊教育,建设综合性的融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特殊教育中心,加强早期诊断、矫治和随班就读的实践;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盲聋哑儿童九年义务教育。
7.加强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和研究工作,实施《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网络的建设,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水平,建立少儿心理健康咨询;重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散居在社区内的婴幼儿家长以及祖辈家长、特殊家庭的亲子教育指导。
8.按照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继续抓好静安区社区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发挥学校在社区教育中的人才、科研、设施等资源优势,逐步实现学校面向社区服务的功能,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三)法律保障
主要目标
依法施行与完善儿童权益的保障机制。
--加强法制化建设,运用社会综合力量,全面保障儿童权益。
--整合社会综合力量,完善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指导网络,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社会综合能力。
支持指标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少年儿童普法教育率达95%,未成年人案发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2.儿童监护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等法律的知晓率达95%。
3.对儿童进行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率达85%。
策略和措施
1.贯彻执行《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工读教育条例》等有关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健全儿童健康成长的地方性法规,形成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区战略思想相适应的有利于儿童优生、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
2.发挥政府在为儿童提供法律保护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对儿童权益保护做好检查、督促、协调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确保儿童的法律保护工作落实到位;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一体的儿童权益保护网络,提高保护儿童的社会 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