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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的通知

  ­--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职业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逐步减少;妇女可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休闲时间逐年增加。
  ­--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积极植树造林,美化城市环境;加强污染防治,大气、水环境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保证孕妇享有不在有强电磁波辐射、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工作的权利。
  策略和措施
  4.1 区属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新建经济组织要做好两年一次的妇科普查工作;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现45岁以上的女性一年一次的妇科普查。
  4.2 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保障妇女在分配领域内的平等权益。
  4.3 重点监察弱势妇女群体的劳动收入情况,提高贫困妇女的生活水平。
  4.4 加强对妇女的心理沟通和心理疏导,继续做好心理知识的普及工作。
  4.5 巩固和完善妇女活动阵地,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生活等多种高质量的服务项目,满足健康与多元休闲文化的需求,增加闲暇生活的自主性和有效性。
  4.6 提高城市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在居住区内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促使女性有更多的支配时间用以完善自我,发展个性。
  4.7 加强对育龄妇女工作环境的监测,有效地控制污染的影响。
  4.8 不断改善区妇幼保健所的设施,改善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把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到社区。
  4.9 大力普及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的知识,提高妇女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意识,组织妇女参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公益性活动,促使妇女成为绿化静安、美化家园的生力军。

  (五)妇女与保障

  主要目标
  资源共享,完善妇女的社会保障机构。
  ­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均不低于98%。
  ­--关注老年妇女群,倡导中老年妇女多渠道地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的生活保障。
  ­--保护残疾妇女、孤老妇女的特殊权益,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与就业的机会。
  策略和措施
  5.1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妇女逐步进入养老、失业、医疗及生育等社会保障网。
  5.2 建立和完善福利设施体系,规范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推动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妥善解决寡居、高龄老年妇女的生活照料和临终关怀问题。
  5.3 推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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