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的通知
(静府发[2002]3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静安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静安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
(二○○二年三月)
前言
妇女是社会延续和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妇女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上海妇女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是上海历史上第一个以妇女为主题的五年发展规划,它对上海妇女事业的发展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我区自“九五”规划实施以来,妇女在参政议政、劳动就业、医疗保健、生活环境及权益保护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变,具体表现为:
--妇女的参政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静安区妇女参政程度日益增强,参政层次日渐提高。据统计,第十二届区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为58人,占总数的30%;第十届区政协委员中女性为74人,占总数的30%;区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中,女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占全部代表书面意见的49%;2000年区政协女委员提案数占委员提案总数的61.4%;至2001年底,我区共有处级女干部80人,占处级干部总数的23%;“九五”期间发展女党员742人,占总数的50.6%;“九五”期间全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女干部61人次。
--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全区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总数的37.5%,女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总数的67%;女性受教育程度稳步上升,终身学习观念逐步确立,全区女高中生比例达52.1%,女性踊跃参加各类成人教育,接受职业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学历文凭考试;全区妇女的医疗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九五”期间孕妇死亡率为0,2000年女性平均期望寿命达82.43岁,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妇女的合法权益有了切实保障。
全区建立健全了各级维权网络,各类处境困难妇女获得了必要的帮助;妇女的人身、婚姻、家庭、就业等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2001年至2010年是静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实施静安双高区建设的重要时期,更是静安妇女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上海市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为静安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其有利的机遇,也为静安妇女发展环境的改变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为了进一步提高静安妇女的整体素质,推动静安区妇女事业进入一个崭新阶段,特制定《上海市静安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以下简称《妇女计划》)。